分类标准 | 索赔类别 | 说明 |
按索赔的目的分 | 工期延长索赔 | ·由于非承包商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 |
费用损失索赔 |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赔偿因索赔事件发生而引起的额外开支和费用损失的索赔 | |
按索赔的原因分 | 延期索赔 |
·由于业主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时间进行施工所引起的索赔; ·主要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或设计图纸的错误和遗漏等原因引起停工、窝工 |
工程变更索赔 |
·由于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工作范围的变化而引起的索赔; ·主要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承包人提出但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者设计错误、遗漏,导致工程变更,工作范围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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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加速索赔(又称赶工索赔、劳动成产率损失索赔) |
·如果业主要求比合同规定工期提前,或因前段时间的工程拖期,要求后一阶段弥补已经损失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成,需加快施工速度而引起的索赔; ·一般是延期或工期变更索赔的结果; ·施工加速应考虑加班工资、提供额外监管人员、雇佣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造成现场拥挤、疲劳作业等使劳动力生产率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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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
·因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同,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发生的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总承包商无法预料的时候,所引起的索赔; ·如复杂的现场水文地质条件或隐藏的不可知的地面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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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 | 合同内索赔 |
·索赔依据可在合同条款中找到明文规定的索赔; ·这类索赔争议少,监理工程即可全权处理 |
合同外索赔 |
·索赔权力在合同条款内很难找到直接依据,但可来自普通法律,承包商须有丰富的索赔经验方能实现; ·索赔表现多为违约或违反担保造成的损害; ·此项索赔由业主决定是否索赔、监理工程师无权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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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义索赔(额外支付) |
·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虽然圆满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但期间由于克服了巨大困难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为此向业主寻求优惠性质的额外付款; ·这是以道义为基础的索赔,既无合同依据,又无法律依据; ·这类索赔监理工程师无权决定,只是业主通情达理,出于同情时才会超越合同条款给予承包商一定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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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索赔处理方式分 | 单项索赔 |
·在一项索赔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的有效期内,立即进行的索赔; ·索赔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处理容易 |
总索赔(一揽子索赔) |
·承包商在竣工之前,就施工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综合起来提出的总索赔; ·总索赔中的各单项索赔常常是因为较复杂而遗留下来的,加之各单项索赔时间之间互相影响,使总索赔处理难度大,金额也大 |